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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莊學之美學義蘊新詮
          學界探究莊學之美學義蘊,向來有視莊子之道境為藝術審美境界,從而將莊學之精神本質等同於藝術審美者。本書認為,莊子之「道」與「藝術」之間,原有本質與境界上的差別;藝術必以主體情意為其質性內涵,以審美判斷為其活動特徵,凡藝術審美活動皆離不開主體情意的審度分別,而如此境界,卻是在莊學修道過程必須予以超越的。    莊學之體道境界,乃是泯除主觀念慮分別與情感執著的生命狀態;而莊子肯定的美(「至美」、「大美」),亦非屬藝術層境之美。本書的宗旨,即在「本質」層面上析分出莊子之道境與藝術審美境界間的差別,挑明莊子美學之根本實質乃是「生命美學」,而非藝術審美之學。
        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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