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0人評分過此書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
          西元1902年直隸總督袁世凱具摺奏參江蘇候補道張翼出賣國家疆土礦產,請旨嚴旨收回開平煤礦 ,中英開平礦權交涉遂起 。 此案歷時三十二載 ( 1902-1934 ),先後計分三期交涉:第一期以直隸總督袁世凱為發議人,要求「廢約收開」;第二期以直隸總督陳夔龍為領導人,主張發債收開;第三期由北京政府與國民政府主持辦理,實行「責灤收開」。然竭中國之人力財力,屢議屢挭,卒致礦權淪亡。本書嚴據開灤外交檔案,及有關直接資料,試探其因,以闡其理。
        
        
    - 出版地 : 臺灣
- 語言 : 繁體中文
- DOI : 10.7008/MHAS.ZYKPKQJS00001
評分與評論
    請登入後再留言與評分
  
 
         
 
     
 
     
 
     
 
     
 
    